在影视与音乐圈,版权纠纷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然而像这次周杰伦和邓紫棋之间的版权争议如此激烈的案例并不多见。特别是周杰伦方面,在邓紫棋方发表声明否认侵权并威胁反诉后,周杰伦的工作室再次坚定地表示对方存在侵权行为,并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音乐版权擦边球。
随着周杰伦工作室公布了最新的回应,他与邓紫棋间的翻唱风波进一步升级。媒体纷纷介入、律师们给出了专业解读、网友们也开始深入挖掘,一系列连锁反应使得邓紫棋被部分舆论指责为“版权惯犯”。
简单回顾下这起翻唱事件的核心:邓紫棋翻唱周杰伦版《稻香》时加入了一段自创的旋律。而周杰伦方面则指出,这段旋律与其另一首歌曲《晴天》中的某一段落极为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周杰伦在个人演唱会上也曾将《稻香》和《晴天》结合表演。尽管邓紫棋已获得《稻香》的翻唱许可,但对于《晴天》的部分并未得到授权,因此她这种结合方式被视为一种“借用”,涉嫌侵权。
从周杰伦工作室回应中提到的“经过多轮沟通,遗憾双方未能达成共识”这句话可以看出,邓紫棋方并不认同周杰伦方面的观点。至于是否构成侵权,根据周杰伦团队的态度来看,似乎法律上很难追究责任,维权难度较大。
有媒体咨询了相关领域的律师,讨论的结果颇为微妙,建议双方最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端。
此次周杰伦与邓紫棋的翻唱争议也让人想起了去年赵丽颖主演的新剧《隐秘的角落》被指抄袭英剧《神探夏洛克》的情况。无论是音乐还是影视作品,一旦触及版权界限模糊地带,被指控的一方往往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抄袭吗?不,他们可能会说这只是学习、致敬或借鉴。
正如在这次翻唱争议中,网友揭露邓紫棋不止一次陷入版权纷争,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以不了了之告终。
早在2023年就有网友注意到,邓紫棋仅在原作者的作品基础上添加了几句歌词便声称自己是第一词曲创作者。
当然,也有支持者为邓紫棋辩护,称即使邓紫棋成为了所谓的“第一词曲创作者”,但她仍注明了原作者的名字,因此不应视为侵权行为。
——对于这个问题,有过撰写论文经历的人应该会有深刻体会,尤其是在处理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身份问题时。
此外,还有那英的歌迷站出来表达不满,指出邓紫棋多次翻唱那英改编后的原创歌曲,这其中同样涉及版权争议。也就是说,邓紫棋是否获得了这些改编版本的合法使用权呢?如果没有,那么直接复制那英演绎过的改编版歌曲,又是一桩典型的版权擦边案例。不过,那英似乎未曾对此公开表态。
可以说,周杰伦和邓紫棋之间的翻唱风波从侧面揭示了华语乐坛版权管理混乱的局面。从前几年汪峰起诉旭日阳刚未经授权翻唱《春天里》,到如今各类音乐节目中频繁出现未获授权的翻唱现象,甚至有些时候翻唱版本比原唱更受欢迎。
人们常说华语乐坛处于困境之中,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无论如何,保护原创作品、尊重知识产权是推动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希望未来中国的音乐环境能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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